2016年12月3日 星期六

開創新公司要為長遠發展打算


一般人開創新公司,都會有強烈的傾向只考慮一些短期的事項。但是,你必須預測到一些長期可能發生的挑戰。

有三件關鍵的事你必須一開始就做對:
  1. 聯合創始人(Co-founders)。一般小規模企業在創始的時候,傾向于和家人或是朋友合夥。但是這樣親密的關係可能會相互耽誤了。加上你們可能有太類似的對事情的同質觀點。你應該找幾位能夠帶給你有互補價值的技巧、經驗與其他資產的人,作為你的聯合創始人。
  2. 角色安排。多數的創始人一開始就希望掛上高層的主管抬頭。但是抬頭并不能反應出公司初創的時候應該有的實際角色,例如,創始人可能還是必須做基層技術員的工作。初創公司應該就有限的人力資源,分配正確的工作任務,而非為大家在名片上印上炫耀的職稱。
  3. 股權安排。對於新創公司,其中一個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分配安排股權。如果做很和氣的50/50的分配,多半不能解決問題。因為新公司會很快遇到必須在策略上做很大的調整,而這最好由具有絕對控股權的創始人/大股東實際負責因應解決。新公司最好安排出一個可以調整股權的機制來因應實際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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